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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渝中区2007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渝中区实际,经重庆市人事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6名(详见附件1:渝中区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含重庆籍市内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外地生源就读于重庆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2、获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不受户籍限制。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5.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7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渝中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一楼侧门大厅(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联系电话:63765137
  3.报名手续: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章的《200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下载)。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7年3月28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单位各专业人数比例须达到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专业人数或取消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及分值为:
  不加试专业知识的考生:《管理基础知识》100分,《综合基础知识》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加试专业知识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二)面试
  笔试成绩120分为基本合格线,在达到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单位的专业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单位各专业指标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体检。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文件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200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如200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渝中区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2.200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


                            重庆市渝中区人事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顶端 Posted: 2007-03-02 13:32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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