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
“京师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招聘启事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 211工程”建设计划、国家“ 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在新的历史时期,北京师范大学确立了“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为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我们诚邀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北京师范大学,共创辉煌。
一、招聘学科和领域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文艺学、民俗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世界史、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电影学、音乐学、基础心理学、光学、物理化学(不包括量子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人文地理、水文与水资源、环境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理学等。
二、招聘条件
1. 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本学科国内一流或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
2. 具备组织学科建设、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 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和具备建设核心课程的水平及能力;
4. 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5. 年龄不超过45岁;
6. 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务(国内)或助理教授职务(国外);
7. 能够全面履行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特聘教授在岗每年不少于9个月,讲座教授在岗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三、待遇
1. 特聘教授在聘任期内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教授工资、补贴和学校提供的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及岗位津贴5-1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每月工资1.5万元人民币;
2. 根据学科的不同,提供20-60万元的科学研究经费;
3. 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等必要条件,保证招收博士生和博士后
的名额;
4. 聘期内,学校提供三居室公寓式住房一套,并安排配偶工作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5.聘任期满且工作成绩显著的特聘教授,若愿意留我校继续工作,学校将提供4-10万元的安家费。
6. 应聘所需材料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相同;
7. 应聘程序。
北京师范大学校聘特聘教授岗位每年设立5-10个,应聘者可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学术委员会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提出初选意见,报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评审、批准,校长聘任,合同管理。我校全年接受申请,请将上列各类材料寄至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文霞 老师 电话:0086-10-58805375
E-mail:
vip@bnu.edu.cn 传真:0086-10-58807971
地址:中国北京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信封上请标注“京师学者”字样)
邮编: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