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公开考试考核聘用18名专任教师方案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公开考试考核聘用18名专任教师方案 一、指导思想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遵义职院公开考核聘用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董仕荣 常务副组长:钱光祥 副组长:周泽军、杨培勇、陈恩谦 成员:王开强、李 智、祝 萍、黄久碧、宋聚才、李丽萍、陈 凇 三、招聘的职位及人数 根据市编办下达给学院的2008年进人计划,今年学院公开考试考核聘用专任教师18名,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名单见下表: 岗位名称 代码 人数 学 历 专业方向 报考条件 教师 B01 1 硕士研究生 网页编程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教师 B02 1 硕士研究生 动漫设计 同上 教师 B03 1 硕士研究生 美术设计 同上 教师 B04 1 硕士研究生 电子商务 同上 教师 B05 1 硕士研究生 市场营销 同上 教师 B06 2 硕士研究生 汽车工程 同上 教师 B07 3 硕士研究生 机电一体化 同上 教师 B08 1 硕士研究生 畜牧 同上 教师 B09 1 硕士研究生 水产养殖 同上 教师 B010 1 硕士研究生 园林工程与设计 同上 教师 B011 1 硕士研究生 旅游管理 同上 教师 B012 1 硕士研究生 酒店管理 同上 教师 B013 1 硕士研究生 会计学 同上 教师 B014 1 硕士研究生 财务管理 同上 教师 B015 1 硕士研究生 审计学 同上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4、能讲普通话、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 5、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学院负责。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报名时间:2008年7月4日至 20日;报名地点: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每个招考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的比例,达不到1:2报名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考试。 六、考试考核 专任教师考核主要采取试讲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具体考核工作在学院考核聘用领导小组下,以系为单位组建7个考官组。考官组组长原则上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家及人事、纪检部门人员组成,一般为5人,考官组成员名单由各教学系提出并经学院研究确定。专家成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试讲试题由市纪委、人事、教育部门人员在考生试讲前半小时从学院准备的题库中随机抽取。考生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30分钟。试讲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值。试讲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在学院和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布7个工作日。 七、体检 根据学院招聘岗位名额和试讲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学院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项目告知考生本人。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市人事局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八、考核(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一般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的10个 工作日内,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 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选。 九、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试讲、体检及考核结果,学院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东、西校区、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后,若需递补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整个考核工作由市人事、纪检等部门监督指导。 学院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3150980 3150931 市人事局监督电话:3119330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