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余庆县2008年招考41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贵州省余庆县2008年招考41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维护全县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解决部份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遵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学科岗位以考试形式公开招聘,并按照所报考学科岗位的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择校聘用;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聘用上岗。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余庆户籍(余庆中学除外),包括含因升入大中专院校签出户口而暂未签入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报考高中教师学科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余庆中学岗位只面向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大学、省外师范大学、211工程院校毕业生选招,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吻合或教师资格证种类和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吻合)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资格证种类和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吻合);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吻合)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资格证种类和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吻合);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吻合),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的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吻合); 7、职业中学机械制图岗位,面向专科以上学历的本专业人员招考; 8、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9、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名,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32名,共计41名(见附表)。 四、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笔试,面试;(五)考核;(六)体检;(七)公示;(八)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九)签订聘用合同。 (一)发布公告: 拟在遵义人事人才网、余庆县人民政府网、余庆电视台和余庆教育网,就招聘学校和学科、招聘条件及办法、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08年7月31日—8月9日。 (二)报名: 1、报名要求:分学科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具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证件系原件,验证后交复印件)、考试考务费150元、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必须达到应招人数的1:3以上(含3人)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学科考试,该学科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报名时间:2008年8月10日—8月13日18时止 4、报名地点:余庆县教育局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享受笔试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的成绩为考生笔试总成绩。具体条件如下: 1、至2008年12月31日,在县以下单位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服务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服务满二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成绩中加4分。 2、在教育岗位上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连续实习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成绩中加4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 +面试成绩×30% 1、考试内容: ①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事业单位基础知识、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是: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考报考学科的现行初、高中教材内容,初中部分占20%、高中部分占80%;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考报考学科的现行初、高中教材内容,初中部分占80%,高中部分占20%;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考现行小学语文、数学教材内容和初中语文、数学现行教材内容(语文、数学合卷,分别为50分),小学部分占80%,初中部分占20%; 报考小学英语教师考现行小学、初中英语教材内容,小学部分占80%,初中部分占20%。 笔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报考岗位确定1:3的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余庆县教育局和余庆教育网公布5个工作日。 ③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说课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在余庆县教育局和余庆教育网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8年8月15日(各科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面试时间:2008年8月21日 3、考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具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名额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从 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名额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 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但每个学科岗位最多只能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余庆教育网及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录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九)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 (十)签订聘用合同: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教师与学校签定3年定点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壹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考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 0852—4706018(余庆县监察局) 0852—4620963(余庆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52—4620913(余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 本简章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余庆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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